优化营商环境|法官倾力调解 “一揽子”化解三起租赁合同纠纷
2025-09-22 16:27:5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许可 车璐炀 | 点击量:637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许可 车璐炀)近日,衡阳市南岳法院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案件时,发现原告某吊装公司在南岳法院另有两件同类型案件,承办法官遂将三起案件一并纳入调解,“一揽子”成功化解三起纠纷,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三家公司曾分别与原告某吊装公司签订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》。合同租期届满后,三家公司均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用。该吊装公司遂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内容、研判案情,了解到各方仅对违约金承担和还款方案存在分歧,纠纷事实与法律关系相对清晰明了,矛盾尚未激化,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。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从事实证据、法律规定等多角度出发,认真听取各方诉求,耐心沟通疏导,立足企业经营实际,协商最优解决方案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。

这三起案件的成功调解,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,又高效为企业纾困解难,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。下一步,南岳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,聚焦主责主业,不断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努力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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